2019年5月26日 星期日

【學史雜記-宋】2019/5/24 歐陽修與司馬光的禮法之爭





宋仁宗無子,只好過繼姪子來繼承皇位,是為英宗。英宗即位後,想稱自己生父為「皇考(亡父)」,宰相韓琦和歐陽修支持,但諫官司馬光反對,於是雙方展開論戰。

歐陽修認為皇帝稱生父為「皇伯」史無前例,英宗此舉「合情合理」,可以稱生父為「爹」。但司馬光根據禮法制度,認為過繼之子就要認新爹娘,不能再稱自己親爹娘為爹娘。雖然不合常「情」,但在宗法制度嚴格的古代,這是不爭的規矩,況且還是繼承大統的皇帝。唯有稱仁宗為「爹」,英宗才有資格作穩皇位。

這段歷史在司馬光系列看過一遍
當時總覺得司馬光有理,然而此時從歐陽修的角度看,才覺得事情沒那麼簡單。司馬光堅持的是「規矩」,而歐陽修堅持的是「情義」,乍看之下這是場禮儀之爭,而實際上討論的是「禮制的意義」。司馬光所堅持的禮法是董仲舒定義的「三綱五常」,然而這並非儒家思想的原貌。關於原版的忠孝,孔子說:「君君,臣臣,父父,子子。」既然仁宗未做好「慈父」,又怎能要求英宗做好「孝子」?歐陽修並非妄引經據,而是看到禮法的本義。

而這場大戰的結果是歐陽修一派勝利,英宗如願以償,稱自己生父為「皇考」。制度因人性而生,若違反人性,就是「逆天行事」,不能長久了。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

下一篇:
較新的文章
首頁 上一篇:
較舊的文章